为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促进公益诉讼办案规范化,7月25日,山东省鄄城县、东明县、莘县,河南省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六县沿黄检察院在鄄城县检察院联合举办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评查活动。鄄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林,菏泽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程秀立,人民监督员王记臣,六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评查。
评查采取“跨区域联动+外部监督+点评通报”方式进行,评查员由六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和公益诉讼专职人员担任。
评查过程中,评查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效果等全面评查,每案填写评查表,全面记录存在问题,并评查出优质案件、优秀法律文书。
王记臣对评查活动提出意见建议。菏泽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曹县检察院代表对评查活动进行点评,并分享了做好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
程秀立表示,此次案件评查活动是落实菏泽市检察院“五查”模式的生动实践,有利于真查真评,增强评查效果,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升。希望豫鲁沿黄检察院多交流,常来往,在涉黄河线索移送、司法办案、案件评查方面加强合作,凝聚合力,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本次案件质量评查,聚焦案件质量痛点,共同把脉会诊,倒逼办案人员增强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提升了评查的透明度、公信力。在评查过程中相互学习,开阔眼界,为下步做好涉黄河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基础。
(来源: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新茹
审核:钟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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