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建立水上长效机制 保障水路运输安全发展

2025-05-07 来源:济宁交通 人气:

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上安全工作,强化船舶和水域安全监管,积极推进水上本质安全建设,建立水上安全长效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一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市委机构编办印发《关于公布济宁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明确了市级交通运输、体育、农业农村等部门船舶和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直部门及县乡水上安全责任。微山县委设立水上安全专业委员会,设置船舶管理、巡逻巡查、救援协调等6个组,进一步强化水上安全工作。鱼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鱼台县自备船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自备船进行逐一登记喷涂编号,明确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村对自备船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市委机构编办印发《关于明确市县两级海事管理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市县两级在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具体事项。持续加强微山岛、南阳岛、爱湖等重点水域及车渡船、客渡船、旅游船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制定“四必须、七禁止、八不准”措施。对客流量较大的渡口,实行驻点监管,重点时段执法人员随船护航。常态化开展水上巡航执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以及利用农用船、渔船等从事旅游、客渡运输行为。强化浮桥监管,严格执行限重、限距、危险品车辆、大型客车单车单行通行规定,确保浮桥渡运安全。加强水上巡查执法,严禁船舶在桥区内停泊、作业、淌航、追越,维护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三是建立水上应急管理体系。市县两级制定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综合预案》,建立市县两级水上应急队伍,与蓝天救援队、晨光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全面展开协作。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库,配备了应急船舶,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演练,提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来源: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李新茹

审核:钟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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